闽南网10月12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黄从余 林宝清) 漳州长泰小伙无所事事,晚上驾驶租来的轿车流窜于乡镇的停车场,专盗车用蓄电池和电脑主板,五个晚上的时间得手28个车用蓄电池和2个电脑主板。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决连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今年5月3日晚上,长泰小伙连某驾驶租赁的轿车先到长泰县枋洋镇江都村郑厝后维猛堆场内的停车场,将停放在此的一辆红色欧曼牌运输车上的2个启帆牌车用蓄电池(120Ah,12V)、一辆红色金王子牌运输车上的2个启帆牌车用蓄电池(120Ah,12V)窃走,后又来到枋洋镇江都村新时代宾馆对面停车场内,将停放在此的一辆黄色红岩金刚牌运输车上的2个智能牌车用蓄电池(100Ah,12V)窃走。
得手后的连某变本加厉,从6月4日晚上起,驾驶租赁的轿车先后4个晚上到长泰县枋洋镇江都村各路口、停车场将11辆运输车、水泥车、叉车上的车用蓄电池以及1辆叉车和1辆重型运输车的2个电脑主板窃走。每次盗窃得手后,连某均将盗来的这些蓄电池进行出售。
经鉴定,这些被盗的28个蓄电池和2个电脑主板价值人民币17897元。6月9日,连某在厦门市集美区锦园路被公安民警抓获,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现上述28个被盗的蓄电池和2片电脑主板已被追缴并分别退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