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东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查获的一起禁渔期非法进行电鱼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6月28日县执法大队开展“蓝剑行动2016”海上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船员5人,执法车2部,并派出中国海监8067船和快艇1艘。当日18时,中国海监8067行驶至山口村附近海域时发现有船正在从事非法电鱼作业。执法人员登临检查发现,船上有电鱼用电机一组、电鱼用电缆线50米、电拖耙1个和渔获物约22斤。经调查,当事人吴某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本案的办理,有效打击渔业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推动了行刑衔接工作落实,极大程度提升渔政执法威慑力,确保东山县伏季休渔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