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配备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州市将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配备。《通知》提到,鼓励选聘医务工作者担任健康副校(园)长。健康副校(园)长可从当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中选聘,优先考虑从与学校签订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控协作协议的机构中选聘。《通知》要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应选配健康副校(园)长。健康副校(园)长任期一般为3年,可连续聘任。如健康副校(园)长任期内因工作变动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做此项工作,应及时进行调整。健康副校(园)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健康副校(园)长参加学校的有关工作或活动,应纳入所在单位工作绩效,所在单位给予核算工作量。健康副校(园)长由教育部门为主、卫健部门配合进行管理,每年对健康副校(园)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给卫生健康副校(园)长所在单位,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提拔任用时作为重要依据。
健康副校(园)长要落实“六个一”,即每月至少一次到学校(幼儿园)现场指导学校卫生工作;每季度至少为全校师生上一次健康教育辅导课;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校(幼儿园)行政例会,研究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课程设置、健康校园建设、常规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面向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座谈会或知识讲座;每学年向学校(幼儿园)提交一次卫生健康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学年梳理一次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记者赖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