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日报报道 4日,在龙海市12315投诉台依法调解下,郭先生的一张“过期”预付式会员卡被激活。
去年11月中旬,石码镇居民郭先生在龙海市金象影院交费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后来因故一直没有消费。今年11月30日,郭先生要到影院消费时,经营者称该卡有效期一年,已过期作废。郭先生据理力争,经营者又提出要他再交100元方可将卡激活。
龙海市12315投诉台接诉后,执法人员核实了郭先生所诉情况。执法人员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影院的上述格式条款无效。同时,执法人员依据《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影院经营者向郭先生表示道歉,并激活了会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