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吞本应共有分配的海马被同伴发现,恼羞成怒之下竟放火烧了老板的渔船。近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纵火罪批准逮捕欧某盛。
欧某盛受雇于船东欧某松,与张某伟等3人一起出海捕鱼。按照惯例,欧某松将捕到的海马集中,统一平均分配给四名渔民作为额外福利。欧某盛总是偷偷将海马藏在渔船发动机的排气扇等地方,而后悄悄带走贩卖,致使张某伟等同伴心生不满。
4月11日,老板请伙计在渔船上吃饭,张某伟跟其他同伴私下议论了欧某盛私藏海马的事,不巧被欧某盛听到,于是两人发生争吵。欧某松见事已至此,便开诚布公地与欧某盛就私藏海马的事进行一番理论。自觉事已败露,无颜继续留下的欧某盛当下便收拾私人物品离开渔船。欧某盛事后越想越气,于4月14日凌晨5时许,独自骑自行车到锦江道第五码头门口,通过浮梯下到停放在码头欧某松的渔船,径直到张某伟的休息间,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张某伟的衣物和被子。待火势涨到三十厘米高的时候,欧某盛关上门,四下看了看船舱,心想船内中厅都是木质容易燃烧,待烧到油管时整艘渔船就会全部烧毁,于是淡定地锁上了船舱中厅的门,骑车回家去。所幸,大火被及时浇灭,最终渔船损失价值40余万元。(黄立聪 陈雅玲 欧新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