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13日讯(通讯员 高加聪 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8月12日上午,龙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码中队执勤人员暖心帮助一名受伤男孩,以实际行动践行“漳州110”精神。
当天上午9时许,石码中队执勤人员在开展“夏季百日会战”路面巡逻时,在龙海市实验小学旧校区附近看到一名头部受伤的男孩。为了男孩的安全着想,执勤人员急忙把男孩带至路边台阶稍作休息,一边帮其头部止血、安抚其情绪,一边联系其家人,说明情况。
经了解,男孩今年14岁,家住榜山镇严溪头,早上骑电动车出门不慎摔倒,导致头部受伤。约10分钟后,家属赶到现场,对执勤人员的帮助连连表示感谢。
执勤人员提醒男孩家长:不得让未满16周岁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以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还要承担相应责任。在确认家长身份后,民警将男孩交由家长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