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老人们共同的期盼。下面这则福利消息,跟漳州所有的老人家们有关。
昨日,漳州市卫计委和市民政局联合发出通知,漳州拟通过在全市范围遴选一批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实现试点范围内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积极探索建立系统完整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为全市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提供示范。
《通知》要求,漳州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共同对本地区上报的试点材料进行审查,并于6月30日前将试点名单联合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和民政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等综合评议后,这两部门将联合印发通知,公布试点名单。
根据《通知》,漳州每个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按照如下六种类型的标准申报市级医养结合试点,试点期间全面探索医养结合工作:
1、医养结合机构试点。各县(市、区)选报一家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的综合性机构,要求基本达到“养、医、康、护”一体化的要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必须具备与医院规模、诊疗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场所、服务设施和功能科室,设有康复中心,以保证医疗保健、护理、生活照料工作顺利开展。
2、协议合作共建试点。各县(市、区)选报一组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要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能够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以及老年人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等事宜,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达到共利与多赢。
3、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各县(市、区)选报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人口较为集中,医疗资源较好,且有较高积极性的街道(乡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要求区域范围内能较好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健全完善的老年人基本信息及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设康复医疗服务区,配备康复床位或护理床位,能够开展基本康复医疗服务和残疾预防、康复相关健康教育。
4、设置医疗机构养老病床试点。各县(市、区)选报一个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在原设康复病床基础上增加养老病床数,每所医院达到25~50张,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5、合理利用闲置资源试点。各县(市、区)选报一个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低于60%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调整一定床位为老年病床位,合理利用闲置资源,创造条件向老年护理、老年康复医院转型,拓宽医养结合服务渠道。
6、社区老年日间照料养护中心试点。各县(市、区)选报一个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日间托养服务的设施。
来源:海都记者 林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