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15日讯 “我叔叔欠的钱我来还,这黑名单赶紧撤下来吧,我们这些亲戚都觉得丢人!”昨日上午,南靖县书洋镇的李先生赶到南靖法院,向执行法官提出请求。
2009年至2011年2月,李先生的叔叔李某山因经营餐饮食堂,多次向王某购买蔬菜,欠下15000元蔬菜款,王某多次催讨,李某山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山诉之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山还款。判决生效后,李某山无视法院判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不料,李某山竟玩起“躲猫猫”,执行干警几次到他家都扑了空。随后,南靖法院依法将李某山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通过南靖法院微信公众号推送李某山等人的黑名单信息,将其曝光。
很快,李先生好几个朋友的微信也转发了该条信息,并不时追问起其叔叔李某山为何欠款6年不还,成了“老赖”。面对大家的指指点点,李先生很难堪。考虑到叔叔现在的经济比较困难,李先生一家最终商议,替叔叔还钱!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魏明东 刘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