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6日(通讯员 黄达泽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不用身份证就允许登记住宿,警方严惩不贷!6月15日,擅自经营“黑旅店”的林某被南靖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
近期,南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大了对旅馆业治安检查和“黑旅店”专项整治力度,严查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违法行为。经过前期摸排走访,治安大队民警掌握到一家在糯米网上揽客的“黑旅社”。
6月15日,民警按照网上详细地址迅速赶到该小区公寓楼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南靖e家日租公寓”是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门面上也没有任何和旅馆相关的标记,当场检查到入住的旅客也没有进行身份证登记。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获悉,“南靖e家日租公寓”是由林某改装套房擅自经营的,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林某对其经营“黑旅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该“黑旅社”进行取缔,林某被处以治安拘留并罚款,室内旅客也进行了妥善安置。
警方提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以旅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宾馆、客栈、洗浴等旅馆业法规所规定名称招揽旅客,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都算“黑旅店”。出行的旅客切莫贪图便宜入住“黑旅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