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和发布“限炮令”,县城及周边地区将于2月1日起开始限炮。
根据规定,“限炮令”实施后,县城及周边区域除了农历腊月廿三(18:00至次日凌晨1:00)、除夕(全天至次日凌晨1:00)、正月初四(6:00至18:00)、正月初八(18:00至次日凌晨1:00)、正月十五(全天至次日凌晨1:00)规定时间内,其余时间一律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反者将被依法给予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和村(居)、社区两委成员,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还将对其所在单位及个人再予以效能问责。此外,燃放的烟花爆竹实行定点专卖,专卖点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黄水成李嘉琳卢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