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妻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各有期徒刑2年,犯寻衅滋事罪各有期徒刑2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悉,被告人陈某今年77岁,其妻子胡某今年76岁。2013年12月8日,陈某与胡某因占用漳浦县漳浦盐场某加油站的一间管理房被起诉,2015年底,法院作出陈某两人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自行搬出该管理房的民事判决。
判决生效后,陈某两人不仅没有自行搬离,反而破坏法院的执行封条,并继续占用该管理房。此外,还多次持锄头及自制钩子打砸加油站。经相关部门鉴定,被损毁财物价值14664元。
经依法审理后,漳浦县人民法院认为,陈某两人拒不迁出房屋,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又公然藐视法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分别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寻衅滋事罪。而在审判阶段,陈某两人仗着年龄较高,不听劝解。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见习记者 叶蔚蓉 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