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黄从余 刘秋玲)男子驾车途经他人门口,顺手牵走放在门口的电动机,藏回家中,坐立不安的他12个小时后又欲将该电动机送回去,途中被民警抓获。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元。
2018年8月6日8时许,长泰人杨某才驾驶电动车途经长泰县陈巷镇夫坊村某沙场时,看四周无人,便顺手窃走该沙场移动房门前的一台电动机并载回家中。直至当日20时35分许,坐立不安的杨某才又因害怕被查处便载该台电动机欲回原地归还时,在去送回电动机的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长泰县价格认定局价格鉴定,该台电动机价值人民币22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