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深入贯彻律师行业专项治理部署要求,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长泰区司法局组织福建洞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前往长泰区文庙服务中心,与文庙工作人员共同探讨公共场所安全生产法律防控。
活动过程中,福建洞明律师事务所张美法律师对长泰区文庙服务中心提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方面的关注事项,在山体安全、水体安全、树木安全、用电安全、活动安全等安全事项上进行现场考察,从崩岗和通道平整、病枯枝和妨碍通行树枝的修剪、至水体线路和临时用电安全等等均进行充分的分析与讲解。(徐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