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4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黄从余 张爱民)长泰一男子看着自家门前移动板房起了“歪”念头,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移动板房当赌博场所,提供赌博工具供他人赌博,短短十天非法牟利人民币近二万元。近日,经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二万元。
据悉,3月19日开始,“90后”的长泰小伙唐某钦在其兴泰开发区住宅门前的移动板房内,提供赌具扑克牌、香烟、水、快餐等便利条件,以赌“牵牛”的方式设立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正常情况下,唐某钦不抽“水”,只有当赌局出现“平点”时,唐某钦即从中抽头300元/局。
3月30日,该赌博场所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抓获5名参赌人员,缴获赌博工具扑克牌2副、赌资26000元。经查,唐某钦在开设赌场期间,短短十天抽头渔利数额累计1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