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一男子利用收购废品的机会,溜进小区4天内先后3次盗挖电缆,价值人民币13249元,近日,经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六千元。
2023年10月25日,郑某军利用到漳州市长泰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某小区内收购废品之机,盗挖小区内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缆,并将电缆售出。得手后的郑某军在随后的3天里又先后两次盗挖该公司电缆,3次共计盗挖电缆24米,销赃后得赃款6600元。经鉴定,上述被盗电缆价值13249元。2023年11月7日,郑某军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现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2万元并取得谅解。
检察官提醒:盗挖电缆是违法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而且也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破坏。对于企业和工地来说,应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对出入物品做好登记,妥善保管相关材料,不要随意将其堆放在无人看管的地点,以免被盗。(记者 肖颖婧 通讯员 黄从余 吕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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