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分手后为爱发狂重伤女友新男友 赔偿33余万
俗话说“感情的事,好聚好散”,可在杨某眼里变成了“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看到前女友很快又找了新男友,杨某心有不甘,一时冲动,将前女友的现男友打成重伤。8月5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杨某从与女友杨某云确定恋爱关系起,就一门心思扑在女友身上,但两人在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却因性格不合而分手。分手后,杨某一直陷在失恋的阴影里,而杨某云经人介绍很快相亲认识了张某,并又确立了恋爱关系。得知这一切,杨某的心中燃起一股怒火。
2013年10月30日晚上11点左右,杨某在长泰古农农场一个路口偶遇送杨某云回家的张某,杨某便悄悄尾随,当张某送完女友准备驾车离开时,杨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堵住张某的去路,下车对张某一番谩骂后拳打脚踢,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某右颧骨、上颌骨骨折,右眼眶下神经损伤致右眼球内陷,损伤程度为重伤。
案发后,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主动赔偿张某的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取得了张某的谅解。(漳州新闻网 黄从余 高翔 蔡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