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为保证我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扰生,根据《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在高考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控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6日至6月8日),禁止西埔镇、铜陵镇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和午休时间(中午12时至下午14时30分)进行施工作业及其他噪声污染活动,若有极特殊情况必须连续作业的,要提前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8日,早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东山一中、东山二中两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停止一切产生建筑噪声的施工,禁止鸣喇叭、吹号、高声广播、燃放鞭炮,禁止殡葬活动使用铜管乐队和锣鼓队。
三、禁止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考试和休息。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乐场、网吧等场所,6月5日至6月8日营业时间不准超过晚上24时,并严格控制音响音量。
四、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饮食娱乐服务场所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声防振措施,其噪声和振动必须控制在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五、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对造成噪声扰民扰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
举报电话:110、12369、5889492、5888727
特此通告。
东山县招生委员会
二O一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