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20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为进一步增强警务辅助力量,加强辅警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防范打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今天,记者从东山县公安局获悉,根据工作需要,该局发布公告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8名。
此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范围为: 漳州市户籍人员(含入学、入伍迁出尚未迁入的人员,曾在漳州部队服役的退役军人)。 招聘条件包括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25日至2003年1月25日期间出生)。要求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夜间值班工作。 其中,以下7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具体包括了: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以及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具体报名信息可通过东山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dsgawxpt)和中国海峡人才网漳州频道(http://zz.hxrc.com/)查看,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者的毕业证书、专业资质、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届时,将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后,确定人员再进行聘用公示,最终签订合同。
按照公告要求,工资待遇为试用期期间的三个月工资待遇约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转正后年薪约5.5万元(含六险一金),每两年增加月工资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