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精神,由南靖县教育局、漳浦县教育局申报,经我局组织人员按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进行评估验收,现确认南靖县靖城中学、漳浦立人学校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加强初中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扫尾、整改和提升工作,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漳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