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市政府印发《漳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至2020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10%以上,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相适应。
《实施方案》提出10项重点任务,分别是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科技教育与培训、社区科普益民、科普信息化、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产业助力、科普人才建设等六大基础工程,总共提出了31条具体任务和43条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政府负有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职责,要求建立和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或协调机构,以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共建、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监测评估、社会动员与激励等机制。《实施方案》强调要进一步落实政策法规,加大科普投入,明确“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到2020年,被命名为全国和福建省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年人均财政科普经费达到2元”的目标。《实施方案》还对我市“十三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时间进度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