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2018年漳州市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意见》,规定2018年漳州市继续实行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基本依据。
《意见》提到,2018年漳州市中考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普高招生录取全市统一划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不低于525分。文件还规定了全市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录取未在漳州市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并要求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同类别高一新生最低录取分数线90%(未参加中考的学生按照零分计算),否则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纳入全市中招统一录取。达到该校同类别高一新生最低录取分数线90%的学生将不再参加中招投档。
另外,2018年开始,漳州全市普通高中和免费师范男生率先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其他中职学校招生录取逐步纳入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