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漳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本次改革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考试分值、招生录取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政策照顾分项目分值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优化。
成绩等级呈现方式变化
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按照合格或不合格进行确定。
以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划分,改革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根据原始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为5%。
考试科目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且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评价制度变化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依据之一,是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招生录取办法变化
从2021年起,全面实行新中考中招改革方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中招录取)的基本依据,原则上采取考试分数与相应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分数使用: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中招录取总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物理满分90分、化学满分6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地理满分30分、生物满分30分,6科总分满分31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数按上述分值比例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从2019年起,我市实行新的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折算方案,即文考总分760分,按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折算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从2021年起,全面实行新中考中招改革方案,即上述文考总分加体育40分,总计800分。
自主招生时间变化
从2019年起,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
从2019年起,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每位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中招录取投档。
照顾分项目分值变化
照顾分项目分值进行适当调整
实施意见对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照顾分项目分值进行了适当调整,取消了初中阶段受设区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加分项目。其他调整如下:
(1)考生可享受加5分的照顾: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考生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①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获得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3)考生可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①农村双女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的女孩,可享受加4分的照顾。②对散杂居在市区(含芗城区、龙文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8分的照顾;对县(含龙海市)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19分的照顾。③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原户籍在漳州地区,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部队服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可享受加19分的照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子女,按照本办法执行。
凡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如果省教育厅出台统一清理规范加分项目分值的文件,我市将及时按照省里要求进行调整。
另往届生参加省三级以上(含三级)达标高中(含统招生、定向生)录取时,须从投档总分中扣除38分后再参加投档录取。(记者 陈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