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获悉,漳州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涵盖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等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到,要鼓励支持就业创业,包括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提高了贷款额度,个人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即最高可申请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而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即最高可申请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时长由3~6个月扩展至3~12个月,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鼓励各类企业设立扶贫加工点、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实现脱贫的,可按吸纳人数由各县(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定奖补。对获评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典型企业)的,吸纳建档立卡劳动力稳定就业达到30人以上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补。 (记者 赖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