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在学校自评、县级核查推荐、市级评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核和实地评估,漳州市教育局报送的芗城蓝天学校、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符合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条件,确认为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
近年来,漳州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加大投资力度,芗城蓝天学校几经搬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完善办学体系,学校致力于“育温良学生、做温润教师、建温馨学校、办温暖教育”的目标,打造幸福特校。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学校在2021年7月投入使用,学校占地35亩,总建筑面积8802平方米,现有一幢综合楼和两幢教学楼,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记者 陈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