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1日讯 今年,漳州市内高校毕业生、市外高校漳州生源毕业生总数达3万人,就业形势严峻,被称为“最难就业年”。为此,漳州市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服务就业,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提高服务基层补贴
每人每月2000元
鼓励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漳州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完善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对小微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便利。
加大乡(镇)事业单位对服务基层期满毕业生考核聘用力度,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农村基层就业。从今年起,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
毕业生自主创业
最高可获10万元扶持
毕业生创业,政府将出台配套措施,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企业登记、税收优惠、启动资金扶持、申请小额贷款、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创业场所租金补助等的优惠政策。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将组织高校350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助,所需经费从省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此外,继续组织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省级创业资助项目,积极开展市级创业补助项目评选,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就业援助工作方面,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活动,做好“双困”毕业生和少数民族地区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女毕业生等就业帮扶工作,以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并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扶。
鼓励见习基地吸纳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全市组织1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毕业生见习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所需经费。(海都记者 周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