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规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助费、赞助费、择校费、充值卡等费用
●对代办项目收费单独立账,按学期结算,在每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
●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学校将受到教育主管部门处罚
“本校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局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违规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助费、赞助费、择校费、充值卡等任何费用。”2月4日,漳州实验中学、立人学校、正兴学校、外国语学校和康桥学校5所民办学校董事长、校长,在我市民办学校发展与规范办学座谈会上,首次签下承诺书,郑重承诺将严格执行我市规定的招生程序和收费标准。这是我市首次以“承诺书”的形式,对民办学校的规范办学提出严格要求。
《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收费承诺书》规定,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代办费,严格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营利”的原则,对代办项目收费单独立账,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而学校将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若有违反上述规定,从下一年度起,扣减初中招生计划100人;取消当年学校及校级领导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暂停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会议、活动。
在《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和收费承诺书》中,则要求民办学校在初中招生时,要做到统一招生录取时间、测评方式、按下达计划招生及按审批项目和标准收费,除此不得擅自其他主张,即“四统一、四不要”,详见本报1月27日A2版《我市民办学校初一年招生细则“出炉”》的报道。
据悉,我市民办学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办学越来越规范,办学成效越来越好,目前上述5所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的小学在校生达6103人,初中生14243人,高中生9110人,在全省设区、市中规模较大。(记者戴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