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今秋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按施教区入学 不得跨区调整
闽南网4月21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龙文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秋季“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4所中学计划招生1404人。相比去年,今年严格要求施教区不得跨区调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必须在龙文区居住满半年以上方可报名。
招生类别
4所中学招1404人 报名对象分两类
按照文件,今年龙文区四所中学招生计划已确定,共招生1404人。
报名对象分两大类:一类是在龙文区就读小学的“小升初”对象,另一类是不在龙文区就读小学的回乡生,具体人员均包含本区户籍学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区及芗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者是2014年11月19日后新购买龙文区商品房而暂未入户的业主子女。前者可在7月27日~28日到所划分的施教区中学预报名(各小学将配合告知);后者需在7月29日~8月15日期间到龙文区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届时按登记顺序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中学就读,安排到学位已满为止。
今年,龙文区教育局将继续坚持“按施教区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升初”对象入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力量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入公办中学就读。
片区划分
严格按施教区入学 不得跨区调整
据了解,去年教育部门已划定小升初的施教片区,但在正式招生时根据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而今年龙文区教育局特别强调,要严格按照施教片区划定的区域入学,不得作跨区调整。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今年也规定必须在龙文区居住满半年以上,才可以参加报名(具体招生人数及划片范围请参考表格)。
所需材料
不同类型学生 提供不同材料
据介绍,施教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入学通知材料(须在区教育局给各校的学生名单里);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镇居民户口簿;
在本区就读小学但非本区及芗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亲需取得有效暂住证,时间截至今年8月31日,且必须有半年及以上且仍在龙文区暂住;同时,适龄儿童的父(母)亲需在龙文区合法务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且8月31日后仍在龙文区务工。
小学不在龙文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符合龙文公办中学就读报名条件的,提供相应材料可到区教育局中教股接受资格审核、汇总、统筹安排就读公办中学(若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则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跨施教区就近调整就读)。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并须有体现全国学籍号(原件、复印件);父(母)亲务工劳动合同(或相当的证明材料,如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有效的龙文区暂住证(原件、复印件);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非在龙文区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2014年11月19日后新购买龙文区商品房而未能落户的业主子女,由区教育局按各施教区中学招生实际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各校预报名通知后3日内向施教区中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
不符合入读龙文区公办中学条件而未能录取到公办中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应及时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海都记者 胡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