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1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文/图)13日上午,主题为“落实房住不炒,禁止虚假违法广告,推进行业自律,共建守信营商环境”的专题会在漳州举行,主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企业、自媒体平台等60余家机构的代表参加会议,并签订承诺书和接受行政业务培训,纠正违法行为的发生。会议由漳州市工商局和漳州市住建局联合主办。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在现场获悉,自去年以来,漳州全市累计查办房地产行业经济违法案件22起,案值230.22万元,罚没款290.95万元。其中占比较大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宣传案件有16起,案值224.68万元,罚没款273.68万元。
专题会现场
据悉,漳州市住建局自2016年以来,累计检查了86个(次)在售项目,21家中介机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出提醒告诫函34份,并公开通报了3家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1家开发企业的违法行为。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漳州市住建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持续重点对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开发企业的9种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的10种违法违规行为。
随后,漳州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林丽卿通报了去年以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情况。全市12315平台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房地产及中介企业24起,达成调解协议1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2万元。涉及的纠纷或涉嫌违法行为包括:广告违法、合同纠纷、无照经营等。而在房地产广告监测上,该局人工检索41个房产平台(含本地11个平台)的1000多条房产信息及广告,通过网络搜索平台搜索排查2000多条在漳州登记的与房产有关的企业及中介的相关网络信息,共移送涉嫌违法线索76条(次)。同时,还通报了房地产广告案件办理情况,包括3起典型案件,具体为:漳州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互联网信息系列案件,立案2起,分别对房地产企业和广告企业予以处罚,罚没款合计183.5万元;漳浦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绝对化用语违法广告案,罚没款20万元。
代表接受行政业务培训
同时,在会上,漳州市工商局、漳州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开展规范房地产广告秩序及销售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对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等行为,进行检查和清理。
另外,在规范广告内容上,方案要求,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明确了以下8项内容属于房地产销售广告禁止发布的内容,包括: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内容;宣传地王、楼王;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的;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内容;其他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