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1日讯(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陈群 文/图)11月27日下午,漳州高新区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印发的《市政府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政府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实际,提出高新区贯彻意见。
漳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苏孝道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蔡志斌等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我们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努力构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