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福建省共8个县(市)入选,华安县为我市唯一入选的县区。
此次入选的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对示范县(市),自然资源部已明确一系列政策措施予以支持,对地方更好地开展节约集约工作提供更大的空间。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生态修复治理等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将对示范县(市)给予优先支持。
近年来,华安县多措并举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通过贯彻“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约束监管、提升效益”的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举措、新机制;树立“亩均论英雄”导向,坚持“一企一策”,“留、改、转、拆”多措并举,实现“腾笼换鸟”,盘活低效土地;坚持“开笼引鸟”和“腾笼换鸟”相结合,全面调动优质资源;鼓励和引导企业出租、转让闲置厂房,激活存量土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保障。(记者 庄朝惠 通讯员 林炳伟 赖永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