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海法院院长翁志刚提请任命蔡羡芬等188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至此,该院人民陪审员总数由现有70名增至258名,实现陪审员人数与法官数比5:1。
今年4月24日,龙海市法院被确定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根据人民陪审员改革方案,人民陪审员任职的年龄由原来的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高中文化以上学历,并规定农村地区和贫困边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不受学历要求限制;陪审员选任方式实行“三个随机”制度,即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自被确定试点单位以来,龙海法院积极部署,制定选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制度改革试点选任工作的落实。该院会同司法局,从司法辖区28周岁以上约85万名常住居民中,运用该院自主研发的陪审员随机抽选工作软件,将户籍人口数据库导入,设定相应条件进行随机抽选。第一轮随机抽选产生5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等严把关格审查,从审查通过的227名候选人数据库中再次随机抽选,最终确定173名人选并建立数据库。与此同时,经台办、台商协会及外经贸等部门推荐15名台胞陪审员候选人选,由该院涉台庭负责对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后,最终确定15名正式人选。(陈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