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18日讯 已婚妇女陈某分居期间,与他人相亲,相处不久,她索要信物遭拒,心生不满,遂先后四次盗取男方家中财物1万余元。前日,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龙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漳浦县人陈某,在长泰县与他人有婚姻关系,今年6月左右,她与丈夫分居。8月,经人介绍,陈某与龙海人黄某成为男女朋友,并住进黄家。半个月后,陈某数次要求黄某给自己购买金戒指作为定情信物,均被黄某以没钱等理由婉拒。陈某心生歹意,趁黄家人外出劳务时,故意支开家中小孩,以洗地板为由进入黄母房中,用一个吊卡撬开抽屉,成功盗走金项链一条、戒指两枚以及部分现金。
得手后,陈某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在接下来的四天里,又以同样的方式连续三次窃取黄家财物。
黄某发现家中被盗,质问陈某无果后,拨打110报警。(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欧新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