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2日讯(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吴渊杰 林志祥)8月1日凌晨5时许,在海澄镇西门桥路段,龙海市公安局海澄派出所民警在执行任务的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4名警务人员受伤。11时49分,微博网友发布视频并附上“龙海警察酒驾撞墙”等文字,造成不实信息蔓延。
微博截图
当日18时许,龙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传唤46岁的海澄镇居民陈某,对其不经证实,杜撰虚假信息并在网络上传播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介绍,当天上午5时许,陈某在事发地散步,看到一起警车交通事故,就上前围观,用手机拍摄视频,并配发指责驾车人员酒驾的言语,后通过微信、微博进行扩散传播,造成不良影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但事实上,该警车是在执行押解吸毒人员到漳州戒毒返程中,因避让障碍物而撞上路边电线杆,当事驾驶员经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血液酒精检验检测为0,证实无酒后驾驶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对违法事实后悔不已,表示将吸取教训,文明守法。
新闻链接: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散布谣言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形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