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龙海市的刘某发现最近自己的银行卡被转走几笔小额钱款,合计5000余元。他赶紧到龙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民警发现刘某的银行卡未绑定手机,手机又不是智能机,银行卡只在ATM机取钱操作而已,从未到其他地方刷卡消费,初步判断应该是其身边人所为。通过进一步排查分析,民警锁定刘某的儿子所为的可能性较大,其儿子在校就读,平时爱玩游戏,刘某有时在ATM机取钱时,其儿子在场。民警查看刘某的手机,发现手机有一个QQ号码的历史记录,民警遂搜索加为好友,并进入到该号码的QQ空间,发现此QQ号码为其儿子的,并从QQ空间留下购买装备的时间和种种迹象,表明与刘某银行卡内钱被转出的时间点吻合。民警让刘某与游戏公司客服电话联系,确定卡内的钱确实被充值购买游戏装备。民警积极与客服联系沟通,告知情况,希望公司能够退还未使用的充值款项。而经过民警一番教育,刘某的儿子对“盗刷”表示悔悟。
点评:孩子盗刷家长的银行卡,等于是没经过家长同意就拿家长的钱消费使用,这是一个等同于“偷”的错误。虽然在司法上,偷了家属成员或近亲属的财物,如果获得谅解不认为是犯罪,但家长平时就要重视,不能忽略这方面的教育;同时要从源头上管理好自己的手机,不随意置放,以免给孩子可乘之机。(林志祥吴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