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手持砍刀追砍村民,致四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7月31日,龙海法院决定对精神病人林某采取强制医疗。
2017年4月9日19时许,林某因两三年前交通事故纠纷一事持刀欲报复他人,他驾驶摩托车途经白水镇大下村下厝路段时,因精神病发作,误以为停放在路边的小车要阻挡其去路,遂持砍刀砸损路边车辆,后持刀追砍村民,致4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两人伤势较为严重,被砍部位呈粉碎性骨折。
5月16日,经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林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丧失辨认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林某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其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龙海检察院遂依照《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林某强制医疗。(林志南吴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