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了大家都很痛心,生活都没了保障。幸亏有法院帮助,我们才能顺利地拿到执行款。”8月17日上午,刚在龙海人民法院内拿到29万元执行款的何秋显得有些激动。当天,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龙海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现场,记者还了解到,包括何秋在内的102名企业员工拿到了合计406万元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集中发放执行款现场
据经办此案的龙海法院法官曾赐发介绍,这102名员工曾供职于福建泰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工龄长短不同。2015年12月以来,泰华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先后拖欠102名员工工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龙海人民法院受理泰华公司系列执行案件后,依法将泰华公司所有的厂房、研发大楼及机器设备等财产查封,并做好委托评估和司法拍卖工作。2017年2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该公司研发大楼,拍卖款共有121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其中包括上述102名原泰华员工。3月5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并于5月22日作出《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指出,102名员工的债权,因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为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参照《破产法》有关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后,予以优先受偿,优先受偿额为406.17万元。因本次剩余可分配款项已不足以偿清全部优先债权,其余普通债权无可执行款项可分配。
福建泰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副总刘兴忠告诉记者,这些员工大部分都是公司的老员工,此次执行款能发放到位,离不开法院和银行的帮助,尤其是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主动上门做沟通工作,才推动这件事比较顺利解决。
据介绍,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1849件,执结24562件,标的额12.67亿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综合质效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记者郑来珍通讯员林娟娟陈志龙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