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驾驶员在右转的时候未注意观察右侧路面情况,一辆行驶在右侧非机动车道的电动车进入货车驾驶员盲区,被货车撞倒并碾轧。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22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大货车驾驶员郑某德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郑某德从事货车运输四年。4月25日晚,郑某德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从龙海市榜山镇旧江东桥附近的停车场出发,欲前往榜山镇普边村碎石场运载碎石,沿省道西港线行驶至龙海市榜山镇普边村路口,在右转时,遇涂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漳州方向沿省道西港线非机动车道往石码方向行驶,刚好进入货车驾驶员的盲区,而郑某德未能注意观察右侧路面情况,未采取鸣喇叭、放慢车速等措施,导致货车车头与电动车发生碰撞,涂某卷入车底后被货车车轮碾轧。事故发生后,郑某德在现场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向出警的民警投案。经法医鉴定,涂某系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严重胸腹部闭合性损伤即时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德负本事故全部责任,涂某不负本事故责任。
提醒:大型车辆转弯会产生视觉盲区,盲区主要是在车头、车尾、右前灯、右前轮处。对于司机,在转弯的时候要多使用喇叭,放慢车速,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可能大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非机动车、行人,在与大型汽车会车或并排行驶时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进入这些车辆视觉盲区。(林志南杨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