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爱卫办函复,确认龙海市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
龙海市于2007年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对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强化市政设施、绿化、环境卫生、社会秩序管理等17个方面管理,加强中心城区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对创卫工作实行责任包干,132个市直单位与创卫区域34个社区(村)开展创卫共建,将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基层细胞”。坚持“城市抓创卫、农村抓宜居”,着力打好“水、大气、土壤”三大攻坚战,城乡联动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宣传创卫和健康知识,印发各类创卫宣传资料22万份,有效激发干部群众支持创卫、参与创卫的热情。(周志荣连拾麒吴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