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龙小华 刘慧瑛)借着村支委名义,以帮助办理低保、更换存折或者领取低保金等理由,一年间盗领村民低保金、残疾补助金四万余元。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八千元。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林某是龙海市紫泥镇某村支委,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间,因经营虾池亏损,经济陷入困境,竟然将贼手伸向无辜村民。林某分管村里民政工作,知道村民残疾补助金存折和低保金存折密码,然后其虚构各种理由,以核对存折账号、增加补助金、办理五保户等借口,将16名村民的存折、身份证拿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到银行、信用社将存折内的残疾补助金、低保金等共计48073元盗领走,直至村民发现疑点才报案。2017年3月21日,林某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