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2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苏金辉)大年初二从丈人家归家途中,因车灯问题殴打他人致伤。2月25日,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陈某然,被龙海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月6日是中国风俗的大年初二“迎婿日”。当天20时许,从丈人家返程的陈某然夫妻二人,驾车行至龙海市程溪镇某村村道时,后方突然出现一道强烈的灯光,影响到了陈某然妻子的驾车行驶。此时,坐在副驾驶位、喝了酒的陈某然酒劲上头,“暴脾气”的他叫停车子后,下车对后方小车驾驶员陈某彬进行言语辱骂,随后双方发生口角,继而矛盾升级,双方大打出手,结果陈某彬被陈某然打至轻伤二级。
案发后,龙海市公安局程溪派出所民警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漳州110”精神,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然抓获归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