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实习生 林泓葳 通讯员 颜丽月 林文森)事先共谋以女性按摩为名,专门诱骗年纪较大的男子,实施偷盗。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邓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龙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3000元和拘役五个月,罚金2000元。
据悉,被告人邓某与其同居男友邓某阳(另案处理)、被告人周某与其老婆万某(另案处理)、“阿香”、“阿丑”(均另案处理)均是在漳州租房务工的外省人,却行不正道动了歪心思。经过商量,该团伙决定由邓某上街物色容易上当受骗的年纪较大的男子,以低价按摩为由骗至租房内,脱去男子衣物后寻找可偷之物,男子则负责租房并望风。2018年10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间,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邓某在漳州市芗城区租房内盗窃被害人刘某裤子内现金1900元、在被告人周某石码镇租房内盗窃被害人吴某衣服内现金2600元、“阿香”在被告人周某石码镇的租房内盗窃被害人曾某背包内的现金1100元及一枚金戒指(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040元)。后经被害人报案案发。
龙海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周某、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周某盗窃7740元,被告人邓某盗窃4500元,其二人盗窃的数额均已达到我省3000元的追诉标准,遂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