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31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重型渣土车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名中年女性当场死亡。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一般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肇事驾驶员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被依法处罚。
为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龙海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海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辖区的交通安全管控,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严管严治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加强渣土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两车刮碰 电动车驾驶员被碾压身亡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今年5月15日16时17分左右,谭某(男,22岁,湖南人)驾驶皖KF7801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月港大道从石码镇方向往东园镇方向行驶至龙海市海澄镇东环红绿灯路口,驶进路右最右侧车道欲右转弯往东泗方向行驶时,与戴安全头盔驾驶的王某华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刮碾压。
接警后,龙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一时间介入,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发现一名妇女躺在路面和二轮电动车局部损坏。经到场的120急救中心医生确认,该名妇女已当场死亡。同时,民警对肇事路段采取交通管制,直至勘查完现场后,撤除现场并恢复通行。
事发后,龙海市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龙海市海澄镇“5·15”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多重原因引发事故 肇事司机被追刑责
据了解,肇事车辆为安徽省阜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由郭某铃的车队负责管理,该渣土运输车辆未在龙海市渣土办办理临时备案手续。事发前,郭某铃与厦门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全权委托人吴某山达成口头约定,负责运载龙海万科金域滨江花园(2019P01地块)A区商业楼及A区地下室工程的土石方任务。
经调查组调查,肇事驾驶员谭某驾驶经检验转向安全状态不符合要求且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肇事路口,未能充分察清路面交通状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行,从而导致发生本事故。最终认定谭某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对此,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作出相关处理建议。具体包括了: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郭某玲车队未组织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存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少管、漏管的问题,对所属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不到位,未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对本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而厦门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司违法分包给个人的行为,作出14399元的处罚,并函告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