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0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曾继娟)近日,龙海市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检查龙海市县道X512(新编号516)东泗段道路改造工程时发现施工单位某通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涉嫌偷工减料及不按规定施工。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验,发现该公司浆砌挡墙和片石混凝土挡墙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材或不按规定施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停止施工,并到龙海市交通执法大队配合调查取证。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该公司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材或不按规定施工的违法行为按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处罚72849元,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