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出台《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禁养区养殖场全部拆除
闽南网5月29日讯 今年,龙海市在全市范围内,分期分批对生猪养殖污染进行整治,对辖区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全部拆除关闭。
前日,龙海市政府出台《2014年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一批整治对象为程溪镇、九湖镇、程溪农场;第二批是上述以外其他乡(镇)场。
按照《方案》要求,第一批整治对象在5月20日前、第二批整治对象在8月31日前自行拆除完毕的,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偿;执行关闭的(指拆除猪槽、隔栏、定位栏、产床等养殖设施)给予每平方米20元补偿。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仍未拆除或关闭的,由所在乡(镇)场在环保、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进行强制拆除,不予补偿。原有禁养区内,2009年整治已经补偿,现在反弹复养的,或者整治后新建的养殖场(户),一律给予拆除,不予补偿。
另外,禁养区外的养猪场(户)必须达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由环保、农业部门验收不合格,或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将予以强制拆除(关闭)。此外,在禁养区外,严禁新、扩建猪舍,一经发现立即强制拆除。(海都记者 朱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