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他人辱骂,儿子心生不满,将辱骂自己父亲的人打成轻伤,事后追悔莫及。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蔡某南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3个月。
蔡某南与蔡某平同是海澄镇前厝村人,今年4月4日晚上7时左右,蔡某平到蔡某南家中,找蔡某南的父亲蔡某辉责问清洗虾池的污水淹没自家花圃一事,蔡某辉与蔡某平二人因此发生口角,蔡某南听到蔡某平辱骂其父亲时非常气愤,便将蔡某平拉至其家附近,动手对蔡某平进行一番殴打致其受伤。
经鉴定,蔡某平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蔡某南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蔡某平对蔡某南的行为表示谅解。(海西晨报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通讯员 林志南 杨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