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儿子擅自拿钱买了一辆摩托车,郑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遭到拒绝。10月19日,在龙海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退还购车款。
10月13日,郑先生发现家中的货款少了3000元,正在纳闷时,见儿子骑着一辆摩托车。得知儿子擅自将钱拿去购买摩托车,且该摩托车后架生锈,又不能挂牌。郑先生找到某摩托店要求退货,遭到拒绝。
315执法人员认为,15岁的小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与商家达成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经组织双方调解,摩托店退还车款2800元。(漳州新闻网 郑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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