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
被铲土地为“飞地” 昨晚已初拟赔偿方案
清表方文兴田地的施工方,是中铁十七局六公司厦漳同城大道圆山段II-I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经理部书记侯明中说,他们负责项目在榜山上苑、崇福等村的工程。
16日,他们工程队要清表上苑村的土地,因为上苑村的土地已经征迁赔偿完毕,清表后工程可以开工。在清表前一天,施工方还专门去确认了土地。“因为要清表的是上苑村的,当时上苑村的村干部,包括镇里挂钩上苑村的干部,都一起去确认了,上苑村的干部指着那一片土地说,都征好了,我们就觉得确认了,没问题。”
侯明中说,不想,“那一片征好的地”里,也包括崇福村方文兴的田地。侯明中说,由于方文兴的田地与上苑村的田地挨在一起,且不是分界明显的规整土地。而当时指认的上苑村村干部很年轻,可能他们也没弄清楚田地的地界。
对此,厦漳同城大道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黄梅玲说,确实是施工队搞错了,误以为那是上苑村的土地。经过她核实了解,方文兴的田地是“飞地”(一种特殊人文地理现象,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
昨天18时许,记者从厦漳同城大道建设项目指挥部获悉,下午各部门经过协商,已经初步拟定了一个赔偿方案,当晚将跟当事村民沟通,尽快解决此事。(海都记者 陈青松 周杨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