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年旧事惹怨 带上汽油烧屋
为出一口气,把自己送进了牢笼。近日,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提起公诉,郑某根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两年前,郑某根因纠纷与邻居大打出手,郑某穗前去劝架,纷乱中双方发生肢体摩擦。事后,郑某根认为郑某穗打了他,并未道歉,郑某根因此怀恨在心。今年1月31日的凌晨,郑某根在家喝酒后,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竟然从家里摩托车中抽出两瓶汽油,将汽油泼在郑某穗家客厅门帘和厨房门上,并点起了火。好在邻居及时将门帘拉下,才避免了一场灾难。
鉴于郑某根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郑某穗10000元,法院作出减轻处罚。(晨报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通讯员 林志南 黄智绵 陈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