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看“热闹” 结果引“罪”上身
家中独饮兴正浓,遥见远处火光,好奇心起,遂驾车前往火灾现场看热闹,岂料酒后驾车被逮个正着。12月8日,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移送至法院。
七八两高粱酒下肚的郭某在家喝得正起劲,抬眼望见桥头红绿灯边的贝特利厂燃起了熊熊火光,遂好奇心暴涨,决定到火灾现场一看究竟。
于是,一身酒气的郭某骑上二轮摩托车出发,驶至村口路段时,刚好碰到角美派出所民警正拉警戒线防止有人误入火灾现场。民警将郭某拦下,马上觉察到郭某喝了不少酒,当场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郭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45.292mg/100ml,系醉酒驾车。(漳州新闻网 陈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