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无故伤人 被判驱逐出境
酒后要去吃消夜,只因舍友看人不爽,就共同打人致伤残。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某留是缅甸人,于2012年10月持边境通行证入境中国,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希源纸业公司务工,和杨某等人租住在角美镇鸿渐村一出租房内。2013年10月17日凌晨2时许,李某留和舍友杨某在同事出租房内喝完酒后要去吃消夜,在鸿渐村高阳街“家家乐”超市门前偶遇李某。杨某看李某不爽,就走过去殴打李某。
李某留见状,也跑过去参与殴打。李某被打倒在地不省人事,直到3小时后才被路人发现。路人报警后,李某留、杨某当日在出租房内被抓获。李某被评定为重伤二级。前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缅甸男子李某留有期徒刑4年1个月,驱逐出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4个月。(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通讯员 林志南 林修猛)